文章来源: 江西人社?? 发布时间:2021-07-02 09:29 浏览量:
项目设置
大赛所设赛项对标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设置。拟设立砌筑工、汽车维修工、农机修理工、电工、美发师、养老护理员、育婴员、西式面点师、餐厅服务员、电子商务师、中式烹调师(羊肉烘烤)、手工木工、服装缝纫工等13个赛项(前11个为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比赛项目,后2个为我省特设比赛项目)。
奖励政策
(一)金牌、银牌、铜牌和优胜奖。对各竞赛项目决赛获得前3名的选手,颁发相应获奖证书,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。并分别给予1万元、0.8万元、0.5万元现金奖励。对排第4名至20名的选手颁发优胜奖。
(二)技术能手、青年岗位能手、巾帼建功标兵和职业技能等级。
1.职工身份人员
(1)对各竞赛项目决赛前6名的职工选手,授予“江西省技术能手”称号;同时,对35岁以下的选手授予“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,对获奖女选手授予“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”称号;
(2)对各竞赛项目决赛前6名的职工选手,可直接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技师(二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已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晋升相应职业高级技师(一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;
(3)对各竞赛项目决赛第7至20名的选手,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2.学生身份人员
(1)对竞赛项目决赛前6名的选手,可直接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;
(2)对各竞赛项目决赛第7至20名的选手,颁发相应职业(工种)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。
(三)其他奖励
1.贡献单位奖励。对技术支持单位颁发“江西省职业技能大赛贡献单位”证书和牌匾。
2.优秀指导老师。对获得金银铜牌选手的指导老师(限1名)授予“江西省职业技能大赛优秀指导老师”称号。
3.对参与执裁的裁判员颁发大赛执裁证书。
4.对砌筑工、汽车维修工、农机修理工、电工、美发师、养老护理员、育婴员、西式面点师、餐厅服务员、电子商务师、中式烹调师(羊肉烘烤)等11个项目获得职工组和学生组第一名(即职工组、学生组各1名)选手推荐参加全国大赛;对手工木工、服装缝纫工2个我省特设比赛项目第1名,将根据全国大赛安排,视情况推荐作为表演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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